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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新修订《宗教事务条列》立法目的是什么?
答:立法目的主要有四个:一是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,二是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,三是规范宗教事务管理,四是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。
2、新修订《宗教事务条列》“保护合法”的原则,其含义是什么?
答:保护合法”就要依法保护宗教团体、宗教院校、宗教活动场所、宗教教职人员的合法权益,保护宗教教职人员正常的教务活动,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。
3、如何理解新修订《宗教事务条列》“制止非法”的原则?
答:制止非法是保护合法的一体两面,只有非法宗教活动得到有效制止,才能实现宗教活动规范有序,这是宗教健康发展的前提,也符合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的共同利益。
4、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指的是什么?
答:利用宗教进行渗透,是指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我国实施“西化’“分化”战略,从事违反我国宪法法律和政策的活动,企图争夺群众、争夺思想阵地。境外利用宗教对我国进行渗透,不是宗教问题,而是政治问题。
5、怎样理解“我国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”?
答:各宗教在保持基本信仰、核心教义、礼仪制度的同时,深入挖掘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、时代进步、健康文明的内容,对教义教规进行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的阐释。
赞助、流通、见闻、随喜者,及皆悉回向尽法界、虚空界一切众生,依佛菩萨威德力、弘法功德力,普愿消除一切罪障,福慧具足,常得安乐,无诸病苦。欲行恶法,皆悉不成。所修善业,皆速成就。关闭一切诸恶趣门,开示人天涅槃正路。家门清吉,身心安康,先亡祖妣,历劫怨亲,俱蒙佛慈,获本妙心。兵戈永息,礼让兴行,人民安乐,天下太平。四恩总报,三有齐资,今生来世脱离一切外道天魔之缠缚,生生世世永离恶道,离一切苦得究竟乐,得遇佛菩萨、正法、清净善知识,临终无一切障碍而往生有缘之佛净土,同证究竟圆满之佛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