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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12日,国家宗教事务局举办学习新修订《宗教事务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培训班,局机关各部门、研究中心全体干部以及服务中心、培训中心、中国宗教杂志社、宗教文化出版社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了培训。
第一课由国家宗教事务局局长王作安讲授,他从充分认识新修订《条例》的重要意义、准备把握新修订《条例》的主要原则、深刻理解新修订《条例》精神实质、切实做好新修订《条例》贯彻实施四个方面,对新修订《条例》的背景和核心要义进行了解读,对贯彻落实新修订《条例》进行了部署。王作安强调,各部门各单位要带头学习领会好《条例》,扎实推进《条例》的贯彻实施,不断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。
国家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蒋坚永、陈宗荣、张彦通,政法司司长韩松,结合工作中遇到的典型案例分别分章节对新修订《条例》进行了阐述讲解。这次培训班,既是对新修订《条例》的集中学习领会,也是对贯彻实施《条例》的动员部署。通过培训,全局干部对新修订《条例》的重要意义、原则精神、丰富内涵、贯彻举措有了清晰深刻的认识,达到了国家宗教事务局干部先学一步、学深一层的预期目的,为下一步在全国宗教工作系统组织开展培训做了相应的准备。
赞助、流通、见闻、随喜者,及皆悉回向尽法界、虚空界一切众生,依佛菩萨威德力、弘法功德力,普愿消除一切罪障,福慧具足,常得安乐,无诸病苦。欲行恶法,皆悉不成。所修善业,皆速成就。关闭一切诸恶趣门,开示人天涅槃正路。家门清吉,身心安康,先亡祖妣,历劫怨亲,俱蒙佛慈,获本妙心。兵戈永息,礼让兴行,人民安乐,天下太平。四恩总报,三有齐资,今生来世脱离一切外道天魔之缠缚,生生世世永离恶道,离一切苦得究竟乐,得遇佛菩萨、正法、清净善知识,临终无一切障碍而往生有缘之佛净土,同证究竟圆满之佛果。